•   数个夜晚以来,我从睡眠中醒来,想像自己脱离了凡间,步入天界。回想起梦幻般的夜晚,实际的处境竟迥然不同。我迷失了方向,在沙丘上颠沛流离。二十年前,我提着美杜莎鲜血淋漓的头颅,飞跃利比亚的沙漠时,每一滴落在沙土上的血污都变成了各种毒蛇。这一切我后来才知晓——二十年前,在二十公里的天空上飞翔,我怎么能知道地上发生的事呢?现在,我处在另一个时刻,海平面的高度,四十度的高温,酷暑难耐,周身疼痛,每一颗沙子都让我脚底起泡,我被自己制造的毒蛇包围。如果可能,我会用整个迈锡尼王国的财富来换取一个阴凉的地方暂避,或者一杯清凉的酒水,我甚至可以向任何人/鬼点头哈腰,摇尾乞怜。然而一切都只是徒劳,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欲往何处去。我完完全全迷失方向,也忘了自己到底要做什么。我只记得接下来我扑倒在沙丘上,用年轻时在书上学来的方法(那时候我还会看点书),在沙地上扑出一行长达半公里的SOS,接着是较小的几个字:珀尔修斯爱安德洛墨达。当我回头看着自己写最后几个字时,一阵清新的风从我身后吹来,吹散了我所凝眸的字节。我因此得到启发,扑向主语和宾语之间的空间,犹如我自己制造的毒蛇一样扭动着抹掉那个动词。我冲着自己这个疯子道:别再写了,再也不会有爱了。抹掉一切,也抹掉自己,抹掉自己的一切。我精疲力竭,口吐白沫,一头栽倒在宾语开始的地方。安——

      “体内大量热蓄积,体温调节功能异常,脱水引发的体内电解质紊乱……咦,我干吗要跟你说这些?”当我醒来的时候,有个声音正在说,“总之,你就只记得这些了,是吗?”

      “是的,就记得这些了。我醒来时已在你的殿堂里。我能再喝点你的汤吗?”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也可能是在祭坛上,在一个山洞中央。从床的周围开始密密麻麻布满书架(满的)和瓶瓶罐罐,向四周的甬道伸展开去,直至消失在视线的尽头。一个空的汤罐在我手边。哇,那肉汤味道真不错,尤其是那滑嫩细腻鸡肉的口感,尽管喝时已经凉透了。我从不知道原来山洞里还能养鸡。

      “没问题。第二罐开始是免费的。”那个声音愉快地回答,“你看起来已经够清醒了嘛,珀尔修斯。那么,接下来我们来谈谈你的合约和支付问题好吗?当然,你睡过去之前我们已经谈好了大部分条款。不过,我可以向你复述一遍这些内容,免得那些天上的神灵说,赫卡忒的祭司趁人之危签订不平等条约——这会有损女神的形象。第一罐汤的价格是——”

      “等等,赫卡忒的祭司!那么你就是管理冥河入口圣林的女巫,女先知西比尔?”我顿时想起,在来之前,斗篷女郎似乎告诉过我,只要这位西比尔愿意,她就可以带我下地狱,找到冥府女神的住址!代价(价格?)将是高昂的,因为死者的国度易入难出。但绝对物有所值。我记得大致是这么说的。

      “是的,是我。但是,请不要打岔好吗?我原谅你,因为你刚从中暑和日射病中恢复过来。不过请容许我提醒,我提供的服务和物品务是按时间成本收费的,在这方面的疏忽会导致价格猛增。”声音的主人说,“第一罐汤的价格是一个金泰伦托,容器使用费另计。”


  •   大家晚上好。故事恒久远,一个永流传。

      当我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就和我母亲一起被我外公装进一个铜箱子,抛入大海……

      我像往常一样开始我万年不变的开场白时,我注意到我的听众,唯一的女听众,并没像常人一样开始打哈欠。通常,当我利用国王的特权强迫别人听我讲年轻时的冒险经历,他们通常都会眯缝着眼睛佯装专心,私底下却在想其他事情,即使我的王后安德洛墨达也不例外。我心里一阵感动,便讲得格外卖力。

      想来真是可怜,我叹息道。我的母亲达娜厄从少女时代就被外公囚禁在铜塔中,与世隔绝,据说是因为神祗曾预言她的儿子注定会杀死自己的外公。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宙斯化作一阵金雨降落在她身上,于是我就产生了。

      至少传说是这样的。

      “但你外公并不相信你是宙斯之子,一位半神,对吗,珀尔修斯?”我的女听众问道。尽管很高兴听众能主动提问,我却不好意思回答:外公不相信我母亲的话,主要是因为他把我视作我叔叔的私生子。外公怀疑是他贿赂看守,与我母亲私通。我被立即判定为非法出生者,这便是我被投入大海的主要原因。

      我于是转移话题,谈起当年猎取美杜莎头颅的动机。

      装载我们的箱子在大海上漂泊,最后在赛里福斯海岸上搁浅。年轻的渔夫狄克提斯正在撒网捕鱼。他救了我们,打开箱子。虽说我母亲在海上漂流多时,头晕目眩,却依旧美丽动人,看得他顿时目瞪口呆。他把我们安顿在他家照顾。在我快成年的时候,渔夫的兄弟,赛福里斯国王波吕德克特斯对我风韵犹存的母亲打起主意,这就引起了危机。国王欺负我年少气盛,设计欺骗我说,如果我能把美杜莎的头颅作为他的结婚礼物,他一定放过我母亲,另娶他人。

      私底下说说,我一直在纳闷为何母亲不肯答应国王的求婚。他是很坏,可也不见得比我那无节操又不负责任的老爸宙斯更坏。

      “你的父亲很富有。”我老妈安慰道,接着讲起她十六岁时如何被一阵金雨击中。如果那场耀眼金灿灿的雨点能留下十分之一的话,我今日也会十分有钱。

      “你真的不会嫁给波吕德克特斯国王吗?”我最后一次问道。

      “不,我心意已决。”

      于是,为了母亲的幸福,我不得不踏上猎杀美杜莎的征途。把她托付给渔夫狄克提斯后,我的第一站是萨默斯岛的雅典娜神殿。我在神殿里第一次看到美杜莎和她两个姐妹,也就是戈耳贡三女妖的壁画。请想象满头蛇发,满身铜鳞,口生巨齿,长着翅膀和利爪的女妖,哪怕她的脸蛋再动人,我也不愿多看她一眼。我同父异母的姐姐雅典娜说,三姐妹中只有美杜莎是肉身,能被利剑杀死。但任务的难度却丝毫没有减轻,因为她们的目光能杀人,转瞬间就能把大好青年变成石像。想到这里,我不禁被我的命运悲哀起来。

      “那可糟糕咯,变成石像后就没法亲吻姑娘们。”正在哀叹之际,背后传来一个快活的声音。原来我同父异母的兄弟赫尔墨斯也来凑热闹。他的蛇杖乃万无一失的身份标志,我立刻认出他来。

      “是他告诉你如何杀死美杜莎吧?”女听众问,她的面纱下传出轻微的牙齿磨动声。奇怪。

      没错,我借了赫尔墨斯的钻石弯刀,在他面前毕恭毕敬地聆听教诲:首先我要把盾牌擦拭得跟满月一样明亮——他把这叫做雅典娜迂回战术的必备工具。然后要收集如下宝物:a.赫尔墨斯的登云鞋,有了它我才能腾空而起前往遥远的美杜莎岛——我捏着鼻子穿上刚从赫尔墨斯脚上脱下的香喷喷的鞋子。b.哈迪斯的隐身盔,以逃避毒蛇一般的戈耳贡姐妹的目光。c.神囊,用来装美杜莎的头颅。d.美杜莎的住址信息。但b, c, d都在冥府女神那里。她的住所无人知晓,连我的智慧女神姐姐也不例外。唯一知道的只有格赖埃三姐妹,她们是众怪之父福耳库斯的女儿。然而,她们不会轻易说的。

      所以我的第一个任务是尽快从萨默斯岛赶到阿特拉斯山。三个老太婆就住在那里,背靠背,肩并肩,共用一只眼睛侦测入侵者。也许是融合了三人视力的缘故,这只眼睛分外明亮,能看到数公里之外的蚊子。幸运的是,我到那里的时候,她们正在传递那只眼睛。

      尽管臭气熏天的老妇降低了观赏价值,但眼前这番景象值得描述。我躲到灌木丛中时,看到离我最远的老妇正摘下镶嵌在额头的如星辰般闪亮的眼睛,一边上说“平安无事”,一边递给左手边的老妇。第二名老妇伸出手,准备接过去镶入自己额头。由于三人同时陷入黑暗,所以交接工作并不顺利。赫尔墨斯在我耳边轻声说:“好机会。快去!”(他是什么时候跟过来的?)我像火烧屁股一样跳出灌木丛,从交接的两老妇之间截获了那唯一的眼睛。其时那三名当事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相互指责对方不遵守眼睛使用时间表。

      “三位尊敬的女士,”当确定足够安全时,我开口问道:“请问你们知不知道……”三老太婆发出惨绝人寰的悲呼,打断了我的友好问话。“他抢了我们的眼睛!他一定是为打听冥府女神的住址!”说实话,我很高兴三位老妇说出我的心里话,因为这样可以免去无谓的客套。当然,她们佯装什么都不知道——因为美杜莎和她们有亲戚关系——像断了翅膀的乌鸦一样捶胸顿足,手臂乱舞,喉咙发出无助的哀鸣。若不是赫尔墨斯坚持只有她们才知道冥府女神的下落,我可能会出于同情心归还眼睛,外加一大堆赔礼道歉。事实证明,赫尔墨斯的坚持是正确的。眼见不用信息就无法交换眼睛,三个老妇终于屈服,告诉我们女神居住的小区和门牌号码。

      剩下的事就简单了,跑一趟就是。我必须屏住呼吸,因为女神的味道实在难闻。我一戴上从冥府女神处得来的神盔,就离开脚蹬飞鞋溜走了。

      “她们住在哪儿?身上是什么味道?”蒙面女客问。

      然而我无法告诉她以上英雄事迹发生的具体坐标。正如冥府的忘川之水能让人忘掉生前的一切,女神的口臭也会让人失去记忆。三个老妇交待我一定要双目紧闭,跟着嗅觉走,直到万般无奈不得不屏住呼吸时才能张开眼睛。我在挥剑打退守护女神的妖魔,拿着神盔闪人之前根本没时间睁开眼睛,所以千万别问我具体地点。

      接下去是整个冒险的高潮,也是我最得意的部分。左边是赫尔墨斯,右边是后来加入的雅典娜,我们一起飞向世界边缘的岛屿。

      “我们到了。”右边,庄重悦耳的女声提醒道。但我什么都没看到,只听到脚下传来惊涛拍岸的声音,不过到我们这个高度时已变成温柔的沙沙声。我也没看到我的姐姐雅典娜,毫无疑问,她的隐身技术并不需要哈迪斯的隐形盔。

      “如果你丢下一颗石子,就会正好落在她们中间。”雅典娜继续说。左边,赫尔墨斯对我挤眉弄眼。“我早告诉过你,她会第一个发现美杜莎。”我们迅速降低高度,朝戈耳贡们靠近。多亏幸运女神提克保佑,她们正在俯卧熟睡,只有中间那个脸朝上,金黄色的脸蛋有着难以描绘的野性美。但戈耳贡三姐妹即使在睡梦中也是咬牙切齿,仿佛在梦中屠杀倒霉的冒险者,尤其是头部的活蛇不停缠绕纠结,空气中充满恶毒的嘶嘶声,足以吓退比我更勇敢的冒险者。

      “快去,趁她们还没醒过来!瞄准中间的美杜莎,只有她的头能砍下来。”性急的赫尔墨斯在催促,冷静的雅典娜则嘱咐我只能看盾牌上的镜像行动。说真的,要靠镜子协调手眼动作真不容易。我小心翼翼靠近美杜莎,低头看准方位准备下手,恰在那时,群蛇的眼睛睁开了。可怕的蛇发顿时像通电似的朝我扑来,刹那间我心跳都停止了。“快!”赫尔墨斯喝道,我下意识地手起刀落,在美杜莎睁开眼睛的电光火石间,挥剑砍下她的头颅。

      此时,赫尔墨斯的大嗓门,利刃破空声,头颅落地的声音已把美杜莎的两个姐妹惊醒,赫尔墨斯一把抓起蛇发,命令我打开魔囊。巴掌大的口袋瞬间涨大,吞下整个脑袋。之后我们腾空而起离开危险地带。两个戈耳贡女妖看到美杜莎无头尸体后疯狂在空中搜寻仇人的踪迹,企图用致死的目光把我们变成石像。但我们已在隐身术的保护下飞到高空的云层中,一万个女妖也奈何不了我们。

      我深呼了口气。从那时起的二十年中,每当我回想起这段冒险,仍忍不住渗出冷汗,夜里会从噩梦中惊醒。听众通常无法领会当事人的恐惧感,但这位蒙面女客却是个例外。“然后你就把头颅献给雅典娜了,在雅法的祭坛?也就是你和安德洛墨达认识的地方。”她低声问了一堆问题,语调中透露着压抑的激动。

      当然不,我向她解释,命运在我回家路上安排了更多冒险,因为我命中注定是位英雄。

      飞过埃塞俄比亚海岸时,我第一次看到我美丽的安德洛墨达。当时她正被铁链绑在悬崖上。海水浸泡着她的衣衫,海风吹乱她的头发,形象十分狼狈,然而魅力不减。我为她的年轻美貌所动心,便向她搭讪,问她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被捆在这里,我应该如何帮她等等。

      起初她沉默不语,也没抬头看我。后来,经不住我的哀求,她噙着眼泪解释:她是埃塞俄比亚国王刻甫斯的女儿。母亲卡西俄佩娅曾吹嘘,说她比海神涅柔斯的女儿,即海洋女神更漂亮。五十个海洋女神十分愤怒,觉得自尊心和虚荣心皆受到双重伤害,便请波塞冬淹没整个国家。只有把她丢给妖怪喂食,才能解脱这场空前灾难。顿时,全国闹得沸沸扬扬,纷纷要求父王献出女儿拯救全国。于是……

      话还没说完,海水便激荡起来,滔天巨浪中冒出海妖刻特斯的脑袋。恕我不愿描述它的容貌,那委实比美杜莎更丑陋,而且极其猥琐。可怜的安德洛墨达惊声尖叫。它滴落涎水的巨嘴向我心上人扑来,我见状便用脚往上一蹬,腾空而起。刻特斯见我在海面上投下的身影,便狂怒地向影子追去。我借机从空中猛扑下来,用赫尔墨斯的利剑狠狠地刺进妖怪的背部,只有剑柄露在外面。海妖疼得蹿到空中,我赶紧拔出剑,在它沉入水底前一再朝它身上刺杀,直到它的口中涌出了黑血。海妖试图作垂死挣扎,向我猛扑过来。尽管我的鞋子被海浪打湿飞不高,我却毫不害怕,主要因为有美杜莎脑袋在手。若不是怕误伤姑娘,我早把海妖变成石块。但我不敢在空中久留。恰好水面上露出一块礁石,便轻轻地落在岩壁上,继续向刻特斯刺去。有恃无恐令我威力大增,不久它就浮尸海面,然后被海浪冲走。我飞到姑娘身边,替她解开锁链,把她带回王宫。

      回想起来,我至今仍十分惊异,姑娘的母亲卡西俄佩娅女王竟极力反对我们结婚,丝毫不顾英雄救美的传统结局。我已经忘了她的理由是什么,总之必定是无稽之谈。所以我没理睬她,照样举行婚礼。当证婚人正要宣布我们结为合法夫妇时,婚宴厅的前殿突然骚动起来,并传来一声沉闷的吼声:国王的弟弟菲纽斯带了一队卫兵闯了进来。他挥舞着长矛冲进婚宴,朝我大声叫喊:“你抢走了我的未婚妻,我要报仇。”国王从席间站起来痛斥道“你疯了!不是珀耳修斯抢去了你的未婚妻。当我们被迫牺牲她时,你看着她被绑在那里,你为什么不亲自去救她,却袖手旁观呢?”菲纽斯回答不出,便转而攻击我,嘲笑我母亲为了钞票出卖了第一次,所以我就是一张德拉马克(当时的货币)。接着他的手下全拥了上来,和参加婚礼的客人打成了一团。他们人多势众,使我难以抵挡。万般无奈之下,我从神囊里取出美杜莎的头,朝着逼近的对手伸了过去,把他们统统变成石像。他们至今仍留在王宫中,成了永久的纪念品。

      这件事对我意义深远,比杀死美杜莎更甚,因为它关系到我的后半生。“其实我愿意用刀剑解决他们。”我对女听众说,“利用敌人的头颅解决另一批敌人,我一直觉得有违英雄作风。但是……”

      “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是个英雄,”女听众温柔地回答,“而且非常谦虚。你的冒险经历足够荷马写出另一本史诗,你却三言两语就讲完了。”

      她的安慰令我羞愧。我实在不擅长讲故事,或许就是往日的听众会打盹的原因?雄辩论是当代贵族的必修课程,我却只学了点皮毛。或许和我的成长环境有关?总之,把猎杀美杜莎的始作俑者塞里福斯岛国王也变成石像后,我年轻时代的冒险生涯结束了,前后不过花费一年时间。我带着安德洛墨达和显赫名声返回故乡。期间发生了点小插曲,给我的英雄生涯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外公由于害怕神谕,便在我回国之前逃亡外地,到了彼拉斯齐国王那儿。当时,这里正在举行体育竞赛。我不知道外祖父就在这里,参加了我最擅长的铁饼赛。那块倒霉的饼飞得过远,飞出场地,不幸正好打在我外公头上……这就是命运,于是我继承了王位。

      不过这只是故事的开始。

      传统认为,英雄结束冒险后,必定会带着美丽的妻子,大量的财富以及光辉的荣誉荣归故里,享受愉快的后半生。我做得更好,因为我还当上国王。有一张壁画记录了这一辉煌时刻,我和安德洛墨达坐在王宫,金发闪耀,意气风发,身边围绕着同样金发闪耀的可爱孩子。一派成功人士风范。极好的励志教育材料,就挂在王宫的会客厅里。所有的英雄传奇都到类似的good ending为止,没人告诉我他们此后的命运。但我现在可坦率地告诉你,一切都只是浮云。

  • 诸神笔记之二. 一个小学生的蚂蚁日记

      “看,阿特拉斯,这里有几只蚂蚁。”一个孩子对另一个说。

      “嘿,它们准是从蚁笼里逃出来的。抓住它们,那可是叔叔送给我礼物。”

      就在前几天,阿特拉斯的叔叔,一个颇有些幽默感的家伙送给他一玻璃盒蚂蚁作礼物。里面大约有600只各司其职的工蚁,据说还有一只蚁后,可以保证种群的繁衍不息。据礼品商店的老板称,这盒蚂蚁非常容易饲养,只需每个月一滴蜂蜜。而提倡关爱大自然的叔叔——通常包括带小狗去草坪散步,在公园树荫下呼吸新鲜空气,顺便捻死几只虫子以防止花苗受到伤害(不然到夏天就没有足够鲜花送女朋友)——认为,让小阿特拉斯饲养一盒子蚂蚁有助于激发孩子对自然的热爱。还可以提高上生物课的兴趣,爸爸是这样说的。于是蚂蚁盒就给放在阿特拉斯的书桌上。

      这真是个神奇的礼物,阿特拉斯非常着迷。蚂蚁盒子就像一个袖珍城市,里面住着600多个身材迷你的小洋娃娃,每天在松软的泥土上忙忙碌碌,采集、挖掘和奔跑。瞧瞧他们的窝,土丘上一个个密集的小窟窿,上面好像发霉了,绿油油的。女王住在最里面,挖开土丘上的泥土就会看到一只胖乎乎的虫子蹲在“王座”上一动不动。阿特拉斯试着往进食口滴了一滴蜂蜜,侦测的蚂蚁挥动触须东探西探,发现这滴可以淹死一堆蚂蚁的食物。很快一群小家伙前仆后继,连二接三地把黏呼呼的食物分批搬回山洞,储藏起来。这种场景对大人或许没什么吸引力,对还没见识过花花世界的小孩来说,倒也兴致盎然。

      这情形持续到他在桌子上发现几只蚂蚁为止。

      其中一只大头兵蚁,头比躯干大一倍,钳子很大,触须也不短。在蚂蚁群里必定是个厉害家伙,不过对阿特拉斯来说不算什么。兵蚁凶猛地向他的手指攻击,阿特拉斯任它钳夹咬撕。然后感到腻烦了,把它放进冷冻室。5分钟后,他得到一只冻僵的蚂蚁。他把它放在放大镜下观察。

      兵蚁没有活过来。两个孩子好心地在台灯上为它加热解冻时,不小心烤过头,把它烤糊了。

     

      “看,阿特拉斯,盒子没破。蚂蚁不是从里面跑出来的。”一个孩子对另一个说。

      “嘿,他们准是外来入侵者,想要进攻我的蚂蚁王国。门都没有。”

      “但有窗子。侵略者会从盒子的通风窗口溜进去,然后就是一场蚁国大战。”他前阵子刚看过迪斯尼的《蚂蚁总动员》。

      “那我们把这些小洞堵上。”阿特拉斯说。

      于是,两个孩子用胶水和纸板把玻璃盒上的小孔一个个堵上,只留下进食口,不过上面盖了个瓶盖。

      盒子里的蚂蚁依旧忙忙碌碌,浑然不知有被闷死的危险。

      接着该处理外来蚂蚁。两个孩子看到几只蚂蚁在桌腿上转悠,就冲着它们倒了半杯水。这下可不得,水流一下子把它们冲走,打着漩得淌向墙角。“大洪水,嘿。”一个孩子吹了记口哨,不过他的注意力就马上被食物吸引过去了。

      其中一只蚂蚁非常顽强,它爬上一块纸屑,这叶轻舟载着它奔向安全之地。阿特拉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位勇士。末了他看腻了,伸手把纸屑摁进水里。于是这只蚂蚁也淹死了。

     

      “看,阿特拉斯,你的作业受到老师表扬。听说你的主题是蚂蚁?”一个孩子对另一个说。

      “嘿,为了这篇日记,我可盯着蚂蚁盒好几天呢。还做了不少实验。”

      在过去一周里阿特拉斯认真负责地监督着蚂蚁城兴衰,不过实际上他也没做什么。无非就是把盒子放到电热器附近加热,避免蚂蚁因为天冷而冬眠。偶尔丢一两只苍蝇、蜘蛛进去,观察蚂蚁和大怪物搏斗。每次都会损失不少蚂蚁,当然最终大获全胜。还有一回是倒了一点水调节被电热器烘干的蚂蚁盒湿度。水稍微倒得多了点,害得蚂蚁不得不搬家——没人教他如何控制蚂蚁窝湿度这个重大课题嘛。不过,总体情况还算良好,大部分蚂蚁都活着,蚁后安然无恙。所以作业得了A。

      作业还上了小城报纸,标题是《一个小学生的蚂蚁日记》。正符合当前回归自然的流行趋势,所以舆论反响颇为热烈。

     

      “看,阿特拉斯,我也养了盒蚂蚁。我用零花钱买的。”一个孩子对另一个说。

      “嘿,最近很多同学都养了蚂蚁。我引领了学校的时尚风潮。”

      礼物商店的老板发现最近蚂蚁盒大受欢迎。成千上百的玻璃盒被递到一个个小孩手里。零花钱完全支付得起这些小宠物。因为不用被收购去做蚁力神,所以,蚂蚁很便宜。

      曾有位科学家对此提出异议,但报纸评论说,心无旁骛的孩子们才是真正的学者,让学院派见鬼去吧。市长的助理们看完这位学者给市长的信,相互对视着。

  • 法罗斯灯塔下 - [冰工场]

    2007-07-11

    这些故事是我在亚历山大城旅行时听来的。

    有一天晚上,当我们从大图书馆回来时,天开始黑了。夜正试图用深蓝色的长袍把城市笼络到她怀里,在她衣襟上可以看到一颗颗星星可爱地闪耀着。同行的埃及朋友都各自回家了,只有我和索兰德留在广场上散步。我在亚历山大没什么亲戚,所以不急着回住所。于是当索兰德提议到海边走走时,我很高兴地答应了。

    地中海吹来的风带来海洋的凉爽,却没有完全消除从广袤的埃及内陆吹来的炎热。这两股气息的结合让城市显现出梦幻般的混合风格。优美的希腊式柱廊和庭院间,有来自尼罗河沿岸的斯芬克斯和带着神秘微笑的法老像。远处的法罗斯灯塔散发柔和的光芒,这些雕像仿佛已从夜幕中苏醒,无声地述说着古老的秘密,在风的承载下飞翔着,传播着。

    “你到过这样的城市吗,年轻人?”索兰德问我,“150年前,这里还是一片乱糟糟的沙地,只有沼泽地的鸟才会在这里落脚。现在它是世界的中心啦。那些漂亮的街道和建筑;那些海港,每天都有从阿非利加、欧罗巴、亚细亚,还有不知什么地方来的船装卸货物;还有那些博物馆和图书馆。你到过很多地方,因为希腊人盛产旅行家。但你见过其它城市有这么多图书和学者吗?”

    他声音里流露着温暖的骄傲,好像老人谈起他们出色的子孙一样。可他还不老。我说不上他的年纪,他的脸像埃及的金字塔一样沧桑,身体却像希腊的雕像一样匀称有力。他给我的感觉就跟这个城市一样不可思议。 “只有亚历山大。帕加玛卫城在图书馆和纪念碑方面不相上下,但那里没有伟大国王的陵墓,也没有法罗斯灯塔。” 我曾在希腊的德尔斐和罗马的库玛听过这位女先知的传说:她是太阳神阿波罗的女祭司和情人,从他那里得到永生;她住在库玛的山洞里,替黑夜女神赫卡忒照看地狱的入口;她为特洛伊战争的英雄埃涅阿斯预言,指引他游历地狱;她拜访过许多国家;还把预言写在书上,高价卖给罗马最后一个国王……但在这些传说的空隙里,必定还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我觉得那会是非常奇异和美丽的故事。于是,我请求索兰德讲给我听。

  • 新书出来啦 - [冰工场]

    2007-01-29

    我也算出书啦,虽然只是一个合集里的两篇而已……
    这是一本神话资料书,有消遣价值,至于参考价值嘛……
    今天出门的时候正好收到这本书,然后带到公司,一会儿就成全公司皆知的秘密。于是遂请IT帮我扫描了下封面。
  • 梦境-捕梦人 - [冰工场]

    2006-11-08

    关了灯,闭上眼睛躺在床上。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梦境像个巨大的网一样,笼罩下来。
    三个月来我都在做同一个梦。那里,在我的梦中,是片无边无际,像风暴一样不断翻滚的浓云。从上面俯瞰,可以看到一道白石桥,桥身在红色的浓云旋涡中隐现。中心的浓云不断地旋转,形成了一个红色闪电和云雾的旋涡,几乎看不清它通向何方——这实在是很壮观。不过,我知道这壮观后面隐藏着什么。
    Dreamland,或者Fairyland,这是它的英文称呼,因为它的创始者跑到美国去了。汉化工作者根据典故给它取了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太虚幻境。但要我说,“梦境”这个词更合适,没有比它更真实更贴近更简洁地描述这个事实了。没错,它就是你睡着后见周公的地方,你要做的就是躺在梦枕上,等睡神——或者说催眠波合上你的眼皮,然后让飞驰的想象力带你来到这里。一切都发生在梦中,这个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空间有你能想到的一切美丽和恐怖,并且,比真实更真实。要是你想到了比“梦境”更能形容这个地方的词,麻烦你告诉我。
    总得来说,“梦境”和蔼可亲,来者不拒,人人平等,随心所欲。当然,它也有一套人人都得接受的法则:没有规则,以及不要走得太远。除非你想在梦境中迷失方向,从此再也醒不来。
    所以你要记住一件事,如果没有我们,“梦境”就是最危险的地方,没有人能抗拒它的诱惑。而打捞那些在“梦境”里沉溺的“淹死鬼”,就是我们这些捕梦人的糊口方式。
    但我今天要干点别的。
  • (四) 荆棘迷宫里的水那伽

    他在幽暗的丛林里蹒跚前行,多刺的荆棘和如蛇般缠绕的藤条纠葛得密如蛛网,不断撕扯和绊倒他。猛然,他一脚踏空,踩到沼泽的淤泥里。那儿,黑色泥浆散发着腐败的恶臭,还咕嘟咕嘟地冒着泡,好像有个怪物正不怀好意地吞口水,准备把他吞下肚去。

    (EG精简版:丛林幽密行路难,荆棘纠葛困我身。藤条低垂如蛇绕,沼地淤泥欲噬人。)

    ……没错,他正往下沉呢。

    一开始,维玛一动不动,只是细细品味烂泥咕嘟咕嘟地从凉鞋里和脚趾缝涌出来的滋味。这是莎京妮斯特的又一场考验吗?很好,我通过了。他满意地想。

    很快,他意识到,再不采取行动泥浆就要淹到他脖子了。他急忙伸长胳膊,试图抓住低垂的藤条或纠葛的树根,好帮他脱离窘境。倒霉的是,原先看起来触手可得的东西现在是那么遥不可及。光滑的藤条就像凯拉的幻象曾轻抚他脸颊一样,只是擦过他手指,他一根都没抓住。目苗白勺,现在不是想她的时候!维玛收敛心神奋力去抓那些藤条,不过……

    “你越是挣扎,就越够不到。”

    漆黑一团的灌木丛中,忽然传来女人轻柔宛如耳语的声音,一张浅绿色的面孔在阴影中浮现。有那么一会儿,她的眼睛让维玛误以为明月升起在这片暗无天日的森林里。她的脸颊化着眼影粉晕染的黑色图形,而那更强调了她令人难忘的野性美。不过她的身体……长长的蛇身是碧玉色的,点缀着白色的条纹,背上还长着锋利如剃刀的深红色脊刺。

    原来是个纳迦。

    这位纳迦女士悠闲自在地缠绕在枝丛间,她的脸凑得很近,近得足够仔细观察维玛的窘境。维玛真不知道被沼泽吞没和被腹足纲生物吃掉哪个听起来更恐怖些。不过他成功克制住恐惧感,听从了她的建议不再去抓藤条。他立刻感到,虽说死亡仍在步步逼进,速度却没刚才那么快。

    “我还在下沉。”维玛指出。

    “答对了。”她的脑袋歪向一边表示赞同。

    “拜托,你能递给我根藤条或别的什么吗?噢,我忘了你没手。看到那根树藤没,你能想办法把它弄低点吗?这样我就够得着了。”

    “哦,这么说你打算放弃这次体验咯?”蛇女士微笑道。

    维玛的记忆被她的笑容唤醒了,过去,有多少次他曾渴望苦行自己?一瞬间,蛇和她的漂亮面孔似乎都不重要了。

    “我明白了。”他蹙额环顾四周,希望找到能让他从这必死无疑的困境中解脱的秘密。现在,淤泥已淹到他的背脊了,腐败的恶臭早已浸透他的裤子。他相信在他过去三十几年里,他还从没闻过比这更令人作呕的臭味,但这同时也激发了他的思绪:当他为追求精神涅磐而放弃肉体享受的这十二年里,他通过冥想学到什么了吗?

    突然,在幻象沙漠里小伙子说的话蹦了出来:
    “老兄,你干吗挂在那儿?”

    这么说,难道他掌握了在空中飘浮的诀窍?或者,那也不过是个幻象而已。

    维玛决定先试试再说,管他幻象不幻象的,不然他就得跟这个世界说再见了。他将双眼聚焦在鼻弓,凝思于创造的本质,万物归一的根源。呼吸速度放慢了;沼泽,丛林,蛇,甚至他自身的困境都不再重要;他进入了忘我的境界;只是静静地吟颂这些年来他一直吟颂的咒文;时间失去了意义,距离变得无足轻重;他的身体渐渐上浮,直到从泥浆中完全脱身。

    轻松地走过长满青苔的光溜溜的石头,维玛倚在一棵结实的岑树上,紧盯着蛇。这位女士总不会打算把我生吞掉吧……?这种恐惧感又来了。

    “你打算吃掉我吗?”

    蛇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严肃认真地考虑这个提议。接着,她发出嘶嘶的声响,不过那也可能是她的笑声。

    “不,谢谢。”

    维玛大大松了口气,一丝微笑无意识地溜上他嘴唇。“你看到我飘浮在空中没?真奇怪,我练了这么多年,居然现在才掌握它的诀窍?”他的声音低沉下来,犹如行将消亡的鼓声。“那么,你也是试炼的一部分吗?”

    蛇没有立即回答,她沉思了一阵子,思考着这个问题中包含的所有牵连和暗示,反问道:
    “你这么问,是因为我是个纳迦?”

    维玛点点头:“对,我一直以为所有的纳迦都是莎京妮斯特的仆人。”

    蛇扬起她鲜绿色的眉毛一字一顿地回答,似乎每个字都经过认真斟酌。“我也许是你所说的‘仆人’。不过,至于我是不是你试炼的一部分,我可说不上来。”她顿了顿,注意到维玛焦急地想说点什么,又嘲讽地补充道,“瞧,我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坐下来跟我们的母神好好聊聊了。”

    纳迦女士咝咝的笑声让维玛不由得叹了口气,他扫视四周,好像这样他就能侥幸发现光明法庭的中央。最后他直视蛇女士问道:“那么,我该怎么区分哪些是真正的试炼,哪些又不是呢?”

    “噢,生命本身就是场试炼。”说完,蛇大笑起来。这下维玛真有点火大了,他甩掉凉鞋,光着脚丫(脚丫上的泥浆已经干啦)扭身走进那团荆棘迷宫。

    “哦,严肃点,那是事实嘛。”蛇急忙追上前去,“莎京妮斯特是根据真实世界的折射创造了这片领域,所以我想你在这儿遇到每一样事物都是试炼。就算你想离开,情况仍是如此。”
    维玛正在撕扯恼人藤条的胳膊在半空顿住了,他转身直视纳迦。“‘就算你想离开’,这是什么意思?”
    蛇在树丛间灵活前行,一边漫不经心地回答:“这
  • (
    (五) 一仆难伺二主

      最后维玛总算找到个机会跟安娜塔攀谈一番――没错,就是那位纳迦女士。她非常详尽地跟他介绍了三种最主要纳迦之间的区别――当然,多元宇宙里纳迦的种类就跟多元宇宙里草的品种一样数不胜数,不过最主要的就那么三种:首先是有灿烂金绿色外表的巡守纳迦,他们献身于创造之力;然后,他们的对立面,也就是幽魂纳迦,深灰色的身体分布着一圈圈深红色的宽纹,他们侍奉于毁灭之力;最后,安娜塔所在的种族,也就是水纳迦,他们的使命则是保护之力。(喂,Dark naga哪儿去啦?)

      “但你们都是莎京妮斯特的仆人,对吧?我所在的那个国度也有相似的信仰:梵天、湿婆和毗瑟都是婆罗门的化身(印度神话都出来了==Brahman是婆罗门没错,8过不知这里是否另有含义?)。我想没准这就是为什么我会来到这里的原因。”维玛瞥安娜塔一眼,心想如果他能确定她是个幻象的话,她没准就会立刻、马上、迅速地消失吧?
  • 二主难伺

    -Two masters by Aaron Infante-Levy

    本文基于PS以及印度神话,讲述的是一名前婆罗门苦行僧在光明法庭的故事。他经历了三道考验:过去的诱惑,现实的疑惑和信仰的冲突,最后走进拱形火焰净化了灵魂。
    老蛇妈妈万岁!8.5k的小说经我翻译后激增至1.5w。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口胡,我的目标是要将8.5k浓缩一半呀!
    BTW,这篇小说有点意识流……不过它讲的是关于人内心的信仰变化(确切的说一前苦行僧的心路历程),痛苦的真谛,考验与试炼等等,所以姑且就不批评了。


    (三) 疑惑与真实的幻象

    维玛睁开眼睛。他又回到了那片烈日炎炎的沙漠。

    一条细绳拴着镶满宝石的瓶盖,在水壶的瓶颈处轻轻晃悠。他重新拿起它,一阵清新的,混合了钢铁与凉爽山雾的气息扑鼻而来。这一定是来自海神之河的水,那纯净如流动水晶的河水闪烁着无数神明的祝福。把水壶凑近嘴唇,他仰头猛灌一口。液态金属般的水珠滴答滴答地滚过他的牙齿,于是他捧着水壶的双手,不自觉地轻颤起来。那神圣的甜美的水珠带走了他干裂嘴唇的血,淌过下巴在他的胡须间汇成细小的溪流。他大大地张开了两眼,凝视着无尽青玉色的天空。干渴结束了。

    维玛咒骂了一声,水壶从手中滑落。他两眼视而不见地望着远方地平线处滚滚的热浪。人真的能滴水不进地度过12年吗?他现在觉得如果没有这种流过喉咙的凉爽感觉,那他一刻都活不下去了。

    “棒极了,巴佬!你把我的水都干掉了!”红发小伙怒了,灰色的眼睛因为愤怒而冒火,嘴角更是气得扭歪了(歪得快碰到耳朵……),“你想让我们都死在这荒漠里喂秃鹫吗?如果这比焦炎地狱更热的鬼地方还会有秃鹫的话!”

    “这不是荒漠。”维玛恍惚的视线从灼热的地平线转到他面前的年轻人身上。他的眉毛弯曲起来,一个奇异的想法在他的思绪中突然串起。

    小伙子不耐烦地掰着手指,他仍旧非常恼火。“喂,你是不是想跟我解释你为什么会把水都喝掉?省省吧,老兄,你有那功夫还不如给我们变条离开这荒漠的路出来。”

    维玛带着胜利的笑容摸了摸鼻子。“噢,没准我会告诉你,只要你表现得稍稍有点礼貌……”

    他还没说完红发小伙就一拳飞过来,目标直指他的太阳穴。维玛不得不再次拖着他虚弱的身体从沙地里爬起来。不过他并不急于躲避,毕竟他记得这好像是他平生第一次挨揍——就像他感觉之前不曾喝过比那更清新的水——而他又想体验下挨揍的滋味(原文如此……)。他吃吃笑地捡起被打飞的头巾,站起来斥骂道,“这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不得不考虑揍自己一顿呢。噢,应当这么说,我正想着狠狠揍自己一顿,结果你已经过来替我干了这事。”

    小伙子斜瞄了他一眼,被维玛抑扬顿挫的柔声语调搞不知是该继续生气还是干点别的好。“哼,这是另一件你得给我好好解释的事。你还算有运气,我可是个有耐心的人。”这话一出口小伙子的脸就红了,他不好意思地低头装作数蚂蚁。

    维玛笑眯眯地点点头,他的耳朵还在因为刚才那一拳嗡嗡作响。“瞧,眼看我就快要到我一直寻找的答案时,我就收了个徒弟?”

    “谁是你的徒弟!”年轻人怒道。

    “噢,当然不。不过你能想象一个冥想了12年的人表达能力还能好到哪儿去,”维玛平静地说,他的声调已经恢复到年轻时那种鼓点般的韵律感。

    “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老师。不过,我碰巧是你,所以我能告诉你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同意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虽然他脸上一掠而过的微笑透露了相反的想法,“那是不可能的,你不可能是我。或者说,你不会明白当我的感受。”

    维玛平和地点头,挥了挥手。“我明白。我们中只有一个人真正知道当我的感受?或者说,当你的感受。不,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说,当维玛的感受。这也是你的名字,对吗,维玛?那并不是巧合。”他嘲讽地咧嘴一笑,“这是个幻象之地,而很明显在这里接受考验的那人叫做维玛。我深信我是维玛,你则已经跟我表明你确定你也是。因为我们两个看的和做的并不一样,所以我们不可能都是他,然而我们却有同样的名字,相似的嗓音,都是红头发。你认识的人里有几个是棕色皮肤红头发的?”

    年轻人眼睛眨巴一下,愣住了。“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

    “不,我的名字。”维玛眨了眨眼,“你用不着揍我我就会告诉你。莎京妮斯特的部分目标就是迫使我们,或者更确切的说,迫使维玛证明自己的存在。我已经通过一场考验了,我的问题是,你呢?”

    手指的噼啪一声(不会掰断了吧?)让小伙子回过神来。“莎京妮斯特!纳迦的试炼女神!我正在她荆棘迷宫的威力之下(即织工的纺机“Loom of the Weaver”),还是说我脸上写着‘蠢货‘?要么你是说这些全都是幻象?”

    小伙子渐渐开始明白了。维玛带着父亲看儿子般的骄傲微笑起来,尽管他怀疑这年轻人只是他过去的一个翻版。“我被困在我精神的荒漠中,而莎京妮斯特只是根据我的思想创造的这个沙漠,一个在我多年的禁欲生活中形成的精神荒漠的折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个真实的幻象。”

    年轻
  • 二主难伺

    -Two masters by Aaron Infante-Levy

    本文基于PS以及印度神话,讲述的是一名前婆罗门苦行僧在光明法庭的故事。他经历了三道考验:过去的诱惑,现实的疑惑和信仰的冲突,最后走进拱形火焰净化了灵魂。
    老蛇妈妈万岁!8.5k的小说经我翻译后激增至1.5w。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事,口胡,我的目标是要将8.5k浓缩一半呀!
    BTW,这篇小说有点意识流,不仅晦涩而且颇为无聊,翻译的时候大呼上当……不过它讲的是关于人内心的信仰变化(确切的说一前苦行僧的心路历程),痛苦的真谛,考验与试炼等等,所以姑且就不批评了。

    (一) 凭空出现的年轻人

    在他上方,一群鸟掠过永恒孤寂的天空,悄无声息的,犹如他周围无边无际的沙漠。维玛把双腿盘成冥想姿势,双手垂到瘦骨嶙峋的膝盖上,半闭着眼睛试图躲避从灼热沙地反射回来的,足够把人眼睛刺瞎的耀眼阳光——他的皮肤已经被烤得亮堂堂了。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放眼望去除了沙子还是沙子,沙丘连绵起伏,一直延伸到他看不到的远方。
    一阵轻微的刺痛伴随着能量的火花从他指尖蔓延到脊背,提醒他还没学会放松。这时他眼前一团阴影慢慢成形,慢慢伸展,直到维玛能分辨出这个模糊的轮廓……看起来像个人。
    起初这人的声音和他的轮廓一样模糊——就像闷在水里的罐头一样模糊,维玛完全听不明他想说什么。渐渐的,声音变得清晰起来。
    “嘿,瞧,我好像迷路了,“那个红头发的年轻人类说,”你看,我记得我本来是要去勤睦叠境的,不过看起来好像什么地方出了点小问题。老兄,我们在哪儿?“
    在这鸟不生蛋的鬼地方遇到一个同样长着红头发的人,这事明显透着蹊跷。维玛想说点什么,不幸的是他的努力没给他空洞的喉咙增添任何声音,所以他只能闭上嘴听那个红发小伙子滔滔不绝。
    “瞧,老兄,我不是故意想打探你的秘密,不过你到底在这沙漠里呆了多久?这对我目前的处境可是有很大差异的哦……”小伙子的身影越来越清晰,他脸上明摆着一副吃惊的样子。“这鬼地方还真要把我蒸熟了,我到底在哪儿?我好像真迷路了……”这家伙傻乎乎地絮叨个不停,还不忘补充一句,“顺便说一下,老兄,你干吗挂在那儿?”
    沙漠忽起的大风让鸟儿四处逃散。维玛想把自己从沙地里拔出来——靠他手和膝盖,他的喉咙还是发不出任何声音,尽管他越来越想跟这罗嗦的家伙解释一番他现在究竟在哪儿,这对他有好处,哈!
    ……
    算了,拔不出来。他已经习惯靠两只手支撑身体了。那小伙子把手搁在自己的臀部上,皱着眉头环顾这片灼热的沙海:“这沙漠看起来真是宽得没边啊。唉,就跟我注定倒霉的命运一样。”
    维玛开始觉得,这小伙子很喜欢并且只喜欢听他自己说话,但他也不得不承认,那家伙的嗓音确实充满魅力:每句话都由一个爆破音开始,渐渐的,犹如节奏优美的鼓声伴奏,使他的声音充满抑扬顿挫的美感。维玛仿佛看到自己的灵魂粲然一笑——没达到脸上,那里仍是一片困惑(啊呀呀,脚卡住拔不出来!NND,我为什么会在沙地上爬呢?):他让我想起我自己!那时我还很年轻,我的嗓音是上天赋予的礼物,它足以让最狂燥的武士安睡,以及偷走尘世间成打成打女王的心。
    “老兄,你这样子好像很难告诉我这地方究竟有啥麻烦。要不,来点水如何?”他递给维玛一个裹着皮革的水筒。“慢慢来,别一下子猛灌太多,好像你一旦能开口说话,我就会立刻转身甩掉你似的。”小伙子带着他特有的微笑警告道,显然意识到他这样做对他自己更有好处。
    维玛眯缝起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手指迟缓地移向水壶上那个华丽的、镶嵌着宝石的瓶盖——好歹是打开了。尽管身体的其它部分开始疼痛不已,他很高兴他的手指还算灵活。但他立刻停住了,皱了皱眉让血液淌过他干裂的嘴唇。如果他现在还对感官上的愉悦念念不忘,那么他这么多年来的努力克制又算什么?他凝视着水壶里呈现钢铁色泽的液体,沉思起来。这水看起来是如此充满诱惑,清凉,宛如金属的甜美气息,仿佛包含着如此多的记忆——那个已经死去的维玛的记忆,那个曾经爱得太深,感受太多的维玛的记忆——那个驯服过艾芒-塞斯(Amun-Thys)可怕的丑女人,那个智胜过迷雾之地最伟大的科技中心提毗瑟奇(Tvashtri)的发明家,那个从警觉的复仇女神厄里倪厄斯(Erinyes)鼻子底下偷走地狱里的鬼魂,却又逃过她惩罚的维玛的记忆。为什么?难道这水中有什么魔力,让那些他原以为早已忘却,早已消失了的记忆,就这样一下子涌上心头?
    然而,他本可以轻易将水一饮而尽,结束他的干渴并重新开始生活,重新开始他那段早已忘却,就像扔掉一袋装满石头的行李一样抛弃的生活。而那时,他就会唤醒他久违了的欢乐和冷却了的爱情。似乎,在记忆边缘,凯拉用她闪亮的双唇爱抚着维玛,轻咬嘴唇揶揄他捡起那袋沉重的包袱,继续背负它前行—— 即使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也不知道这么做的目的何在。凯拉在恳求他回来,回到她身边,但维玛只是用睡眼朦胧的双眼瞥了眼她亮丽的双唇——
    不,不再为任何人,永远不再。
  • 宠物 - [冰工场]

    2005-11-27

    诸神日记 一

    我喜欢宠物,我养了很多种宠物。
    在这么多宠物中,我最喜欢其中一种可爱的动物。我养了很多。大体上来说,它们每只都有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一只短小的鼻子,一只嘴巴,四条腿,没有尾巴。这种宠物体形比较小巧,也比较娇弱,太冷不行,太热也不行。它们行动起来也不是很敏捷,速度比其他宠物来说慢多了。另外它们还很容易生病,要是不小心传染起来还会死掉很多。总之是种不太好养的宠物。
    不过小家伙虽然难伺候,适应能力倒比我想的强,不管寒带还是热带,到处都有它们的足迹。这可能和它们喜欢群聚生活有关。这在客观上也导致了它们品种和外表上的诸多差异,一般来说,北方的品种皮毛比较白一点,南方的相对较黑。这种动物很好斗,不同品种之间的相互攻击是很常见的,据我观察,如果把白色品种的和黑色品种的放在一起,那黑色的多半要倒霉了。各个品种之间的内部争斗就更不用说了,它们似乎有很强的领地意识,所以我只好尽可能的分开来养。
    说起来,这些小东西还是有很多有趣之处的。最重要的一点我觉得就是善解人意——在它们吃饱喝足的时候。它们很会察言观色,我心情好的时候它们会在我身边撒娇,讨要各种各样的东西,我生气的时候它们有些会躲得远远的——这种我一般见一个踢飞一个,另一些则会凑过来表演它们的各种杂耍——不少是我教给它们——讨我欢心,当我被它们滑稽的表演逗得哈哈大笑的时候,它们就又能向我索要各种各样的玩意儿啦。
    同样,因为好玩,我试着教它们说话和其他本事,小家伙们还真不笨,很快就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词汇,还模仿得惟妙惟肖的。很快它们就会用这些词句组成语句,和它们原本的肢体语言一起用于个体间交流,甚至还用这些编织出一些相当长的音节,诸如阿门,哈里路亚……用来讨好我。
    这群宠物我养了很久,它们的数量越来越多,有时真是忙得照顾不过来。后来我家房子装修,另外还因为装修问题和邻居发生一些纠纷,忙得我白天连着黑夜,那些宠物只放到我家的花园自生自灭——我家花园很大。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它们不闻不问,后来又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就跑出去看了看。真没想到,这群小家伙虽然一度死掉很多,居然有不少活了下来,而且似乎活得还不错。吃不到我喂养的饲料,它们就捕捉我花园里的其他动物,甚至还用草和砂土搭造了一些小窝居住。
    它们依然认得我,歌颂我,这让我很高兴。我考虑,是不是改善一下花园的生存条件。我的花园当然景色怡人,空气也很适宜呼吸,可对这样弱小的宠物来说,野外生活或许太艰难啦,我最好替它们好好设计一下,然后教给它们一些新的技能,因为它们很聪明。
    不过它们数量多了不少,巢得重新造过。
    接下来一阵子我在家里为它们设计修新的安乐窝,这占去我大部分心血,所以我有一阵子闭门不出,直到一位邻居敲响我家的门。
    “我的好邻居,你的宠物跑到我家后院啦,赶都赶不走。”我的邻居说,“还有,你最好出来看看,你没出门的这些天,你家花园被它们搞得一塌糊涂。”
    我急忙出门一看,我的天,花园里本来有的是各种奇异的鲜花,茂密的草木,放养的各种动物。喷泉小溪池塘滋润着它们,是个生气勃勃的,散心放松的好地方。现在我看到的是什么?黑糊糊的脏水,光秃秃的沙地,漂亮花草都没了,动物也死得差不多了。我还注意到花园的空气也没以前新鲜了,我失去了一个散步休息的好地方。
    我的花园惨不忍睹,可这还不是最糟的。地上到处是坑坑洼洼的洞,我的宠物们用地下挖出来的材料经过搭建一座座有很多小孔的石头屋子居住,要不就是造出一些飞虫形状的东西飞到我的邻居家的花园里转悠。这些宠物的繁殖能力固然不高,想不到短短时间数量居然激增到如此可怕的数目,以至于我的花园开始容纳不下它们,它们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骚扰我的邻居。
    真想不到,我的可爱宠物居然成了如此有破坏的生物……
    为了我花园的安危我不得不驱赶它们,为了我邻居们花园的安危我不得不消灭它们。
    水淹,火烧,石头砸,杀虫剂喷……
    在它们陷入彻底的灭顶之灾前,我发誓我曾听到它们的悲鸣,意思大致是这样的:
    神啊,请饶恕我们,我们曾是您的选民!


    由于我这个人比较善良,加之杀虫剂效果不佳,有少数宠物逃过一劫。它们在烈火与洪水中呼号的让我觉得自己残忍了点,于是我把剩下的捞起来,养在我替它们翻新过的巢里。考虑到它们早已习惯了野生生活,我没有怎么管它们,只是每天给它们带点食物。
    好在这些小家伙都是杂事动物,荤的素的都吃。可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很好喂养,它们的口味很挑剔,也许是以前我把它们养得太好了,要不就是它们在花园里吃的太好了。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爬的什么都吃,还发明了各种做法:红烧,清蒸,水煮,油炸……总之无止境地追求美食,其实“执着”的劲头使我在购买饲料时增加了许多麻烦。
    后来我实在不耐烦了,某一天,我胡乱做了点什么扔给它们。第二天,我又买了同样的东西,第三天,第四天……
    第七天,我在分配食物的时候点了下数。奇怪,居然少了很多只,我送去的食物却一点没少。
    “真的很好吃!”其中几个人(没错,它们就是这么称呼自己的)在回答
  • 这回让光心先出场,替代温柔的晨芙。看看效果如何[face10]
    Maze on far-away island 远岛迷踪
    一 降落
    好长一段时间里,海平线看上去就像一条色彩单调、一成不变的蓝色细带,将万里晴空与和风海分隔开来。那条龙掠过高空的云层,向海的另一边飞去。尽管它的翅膀在风中疾驰时发出的噪音很大,光心还是睡着了。在不怎么舒服的龙背上连续飞行几十个小时,她已经感到疲惫不堪了。
    她不知自己睡了多久,醒来后,水平线还是毫无变化。她望了望同在龙背上的旅行伙伴,帕迪看上去倒还是那么精神抖擞。
    “我们还要飞多久?”光心问。
    “快了。”帕迪回头冲她笑笑,“睡得怎么样,亲爱的?”
    “还好。”光心凝视着单调呆板的水平线——依然是一片蔚蓝,毫无任何深浅变化,她打了个呵欠。“天哪,帕迪,你老盯着周围的景象,不感到枯燥乏味吗?”
    “不会,一点儿也不乏味。”帕迪轻快地回答,“实际上,看到这一成不变的蔚蓝海洋,我还真觉得高兴。至少,我们遇到的是好天气。而这种好天气不会持久。据阿尔佛烈斯德斯说,有一股风暴正在亚空湾形成,几天之内应该就会刮到这儿啦。”
    “没错。”阿尔佛烈斯德斯——也就是那条龙——扭过头来,声音之大足以让人耳朵嗡嗡响,“到时候你们最好给我老老实实地呆在那个岛上。我知道你们见过几场风暴,不过任何的风暴都不会像和风海上的飓风那么壮观,特别是在五月份。这可是一位活了好几个世纪的龙给的忠告。”
    “嘿,亲爱的朋友,那么风暴来的时候你在做什么,该不会像海燕那样在惊涛骇浪中穿行吧?我听说那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体验。”
    龙不屑地哼了一声:“才不。我讨厌弄得湿漉漉的,特别是海水。”
    还好你不会看见海水就受不了,光心想。不然她和帕迪多半会被风暴困在某个海港,要不就在某艘倒霉的船上与风浪搏斗,总之是没法在五月底之前赶到远方岛了。
    那封催她启程的信送到她手上时,光心正准备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做的在家大睡一场。司朗突如其来的信把她的美好打算全搅和了。她从前的老师让她务必在月底之前去他居住的远方岛,那是个在海那边的偏僻小岛。当时已经是五月下旬了,时间紧迫,所以她只能立刻出发。现在,他们在离海面三四千米的天上乘在龙背上飞越大海。她看到的是一平如镜的大海,云团从身边掠过,每当灿烂的阳光越过云层照耀下来时,她不得不眯缝起眼睛。光心又打了个呵欠,此刻,她的温暖小屋,她的舒适床铺以及她的休息计划似乎变得像前夜的梦那么遥不可及。
    海面上开始起了变化,很远的地方出现了几个很小的白帆,好像一动也不动地悬挂在海天之间,此外还有几个绿色的小点在她视野里跳动。龙大声说:
    “坐稳了。”
    它朝海面俯冲直下,风从它身上呼啸而过。因为正用手捂着耳朵,若不是帕迪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光心铁定会和她的惊叫声一起留在半空中。现在他们离海面已经很近了。龙很快就追上了那几艘船,他们看到他们经过的每艘船上每个偶然望天的水手露出惊讶的表情,就觉得很有趣。
    “那些船会路过远方岛。”帕迪告诉她,“不过它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们就要快多了,看。”
    光心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经过几十个小时单调沉闷的飞行后,她现在看到的岛屿似乎显得格外有趣。它由一南一北两座岛屿组成,其中一座岛呈月牙形像人张开双臂一样环绕着圆形的另一座岛。它看上去比较狭长,也比较小,和圆形岛相比正如月亮之于太阳。在正午的阳光下,远方岛展露着它的海岸,苍翠的山峦镶饰着白色的拍岸浪涛,沿着清澈湛蓝的和风海,呈现着不规则的曲线状延伸开去。
    “我们就在海滩上着陆吧,亲爱的朋友。”光心说,“只是这次可别飞过头了,我的心还在砰砰跳呢。”
    “在海滩上着陆!”龙咆哮起来,“你想让我的宝贝鳞片被海水打湿吗?”
    “这么说你打算在山林上降落咯?”帕迪问。现在龙飞得更近了,他们看到岛上到处都是起伏不平的山陵,千奇百怪的岩石,峭壁巉岩的断崖,尖石林立的海岸。大部分海岸的悬崖都拔海而出,没有一种海滩应有的谦虚恭敬,海浪被它的无礼所激怒,狂怒却又软弱无力地拍打岩石。“你确定这里有适合你面积的空地?”他补充了一句。
    “罗嗦,谁说要在山上着陆。”龙不满地回答,“一,二……”
    光心和帕迪面面相觑。光心叫道:“喂,等一下,Gita,Moits、Kaiy……”
    “……三!”龙在空中猛地翻身,把两人连同没念完的咒语一起抛入空中。
    光心在向下坠落,她的五脏六腑在翻腾,风在她耳边呼呼直响并猛拽她的头发,大海旋转着向她迎面撞上来。她闭上眼睛,因为在这尚还清醒的最后数秒钟内,她不想看见自己的身体急速冲向越来越近的海面,然而由于闭起眼睛,她更能感觉到呼啸的风在猛烈地拽着她的双脚……她想吐。
    突然,她觉得骨头扭了似的,身体随之一挺。一时之下,她以为自己已经撞到海面,但她立刻明白她还在空中往下坠落,只是速度慢了下来。她睁开眼睛,看见蔚蓝色的天空。她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往下看,惊讶地发现自己仍离海面还很远。显然她从龙背上掉下来后才几秒钟。缓缓的降落使她感到十分惬意,她觉得自己像一根羽毛一样在空中
  • 贝之火 - [冰工场]

    2005-11-01

    (一)

    从云端往下看,夜色中的圣尼古拉城像一块巨大晶莹的黑钻石反射着月光。这个繁华的商业之都散发的气息是如此优雅而糜烂,以至连中心商业区明亮的灯火在艾琳·泽维尔看来都带着一丝浑浊和不洁。“我讨厌这个城市,这个盗贼之城。”她站在城中的最高点——钟楼顶端俯瞰着万家灯火,心中做出不客气的评价。
    艾琳叹了口气,然后抬头看了眼钟楼的避雷针。在它的尖端有一盏水晶提灯正闪烁紫红色的光——这是艾琳刚才挂上去的,用它来呼唤城中的黑夜骑士。一想到等会儿就会近距离观看这位传说中的龙骑士,这个刚成年女孩的眼眸就像是黑珍珠般地闪闪发亮。不过,尽管是在九月的凉风中,还是有几滴汗顺着她的背滑了下去。
    “希望我能成功说服他接手这件事……”她在心中默念博卡布的名字祈祷。
    为不让自己待会儿显得过于紧张,她开始想别的事:“说起来这位黑夜骑士真像魔法书上的召唤兽呢——点灯召唤,它就会出现……要不是出身魔法世家,还真可能会害怕……”
    背后突如其来的空气流动声令她转过头去。“召唤兽”真的出现了!他戴着茶色的飞行护目镜,穿的是蓝灰色的紧身衣,缀着漂亮流苏的斗篷随风舞动——不是别人,正是黑夜骑士。他没有乘传说中的龙,而是使用了一个小型飞行器,这种“古怪”的装束和现代化的装备令艾琳大失所望。
    “让你见笑了,我的旺特利斯(旺特利:英国民谣中的一条孽龙,后为一位勇士杀死,托马斯·帕西的《英诗辑古》中收有这故事。旺特利斯由此而来)当妈妈去了。龙也有恋爱生子的时候。”这是黑夜骑士的解释。然后他话题一转:
    “现在让我们谈谈你叫我的理由,希望它足够重要到抵消你的冒失。”
    艾琳赶紧把打了不下十来遍腹稿的请求一口气说出来。明晚在圣尼古拉博物馆举行的“国家魔法奇物展览会”将会展出泽维尔家的传家之宝“贝之火”,作为家族这一代的继承人,她不希望这个传了数代的玉石项链在自己手上丢失,所以想请他帮忙。
    “我对‘贝之火’的命运做过预测,发现根本看不到它的未来——它的力量太强了。我希望它还在这个城市的时候您能保证它不被恶人染指。否则……您大概也知道,它将带来灾难。”
    黑夜骑士流露出一丝犹豫。“就是那块带着天使诅咒的玉石?”他沉思片刻,“我,接受你的请求;不过小姐,请记住,这只是因为我的祖先曾经欠你们一份情。”
    说完,他像出现一样快速没入了黑夜。
    “天哪,看来‘贝之火’的名望比我知道的更大,也就意味着更危险。我也得做好准备才行。”艾琳做了个手势将灯从避雷针上撤下。她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楼梯里。




    (二)


    这是一个科技与魔法并重的时代,科技作为新兴生产力已经崛起,而魔法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正在衰退。尤其在这个圣尼古拉城,即使两者耗资相等,重实利讲效率的商人也宁愿使用快捷简单得多的科技手段,以至不少怀旧人士纷纷对此表示惋惜。
    这也是为什么博物馆顶楼的宴会大厅里安装的是最先进的防盗系统——相对高级防御魔法来说,精明的博物馆大股东们更相信和偏爱这些保修保换可反复使用的科技产物。据说为此事尼古拉城的法师协会和商会曾多次发生纠纷,认为这是对魔法师才能的侮辱。不过财大气粗的商会在这个金钱至上的城市显然对官方更有影响力,所以最后法师协会无奈的妥协了。
    眼下正值晚上9点,“国家魔法奇物展览会”的开幕式轰轰烈烈地进行着。占据了整个6楼的宴会大厅平时闲置,只有到了举办重要展览时才会投入使用。大厅的确可用富丽堂皇来形容:肉眼可见的地方都是金银珠宝的装饰。而这个大厅更堪称是圣尼古拉城最安全的地方:外围防御非常完善,就算有人用龙来撞估计也不会有任何损伤(不过城市严禁大型以上生物低空超速飞行,否则会被指控制造噪音罪、妨碍交通罪和破坏公共安全罪)。而展厅内部,无数激光束在地上扫描,暗藏的监视器24小时摄像,并增加了很多新的安全警卫。毕竟在这个以圣尼古拉的门徒著称的地方,不管多么小心谨慎都不为过。盗贼公会无孔不入的手段曾令人闻风丧胆。这一次展览意义重大,博物馆无论如何也承担不起失窃的名誉损失。
    大厅里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城市的各界名流:政客、博物馆的董事们、腰缠万贯的商会成员以及各报著名记者,全被邀请参加这次招待会。
    和大多数光临者一样,艾琳也穿着漂亮的及地长裙(招待会要求必须穿礼服),不过她非常不喜欢这身装束,正满腹牢骚地和博物馆长站在展厅角落谈话。
    “相比晚礼服,我宁可穿法师袍,那更合乎我身份,而且我也非常讨厌参加这样的晚会,居然不能带我的小雷一起来。”她是魔法师,相比现在的灯红酒绿,她更喜欢她堆满书籍卷轴的书房。
    “忍耐一下,艾琳,谁让你父亲是这次活动的发起人之一呢。”馆长哈雷是个六十开外的白发老头,表情始终和颜悦色,但只要他用目光锐利的蓝眼睛向周围扫上一眼,便什么也不会漏掉。“你父亲马上就要参加国家法师协会主席的竞选了,为了他,你必须注意你的一举一动,不能给他的反对者落下话柄。”
    的确,到会的其他几个魔法师都穿着礼服,不过
  • 尖峰时刻·天堂
    Peak time Heaven
    ——上帝不在家。天堂停电了。
    冰之璇玑

    请先闭上眼睛想象:你位于数万英尺的高空,放眼望去,无论那个方向都是一望无际的湛蓝,就像站在高峰上仰望天空所看到的一样。你的脚下是白云铺就的小路,蜿蜒向上无限延伸。道路前方一千英尺处还悬浮着一个用未知材料制成的巨大灯牌——它正闪着光——类似霓虹灯的光,衬得上面的字异常醒目:天堂——前方1200英尺左转。
    没错,这就是通向天堂的道路,除了空气什么都没有。而我,理查德·S·格文(Richard’S Goodman),一个刚刚过了25岁生日的大好青年,正行进在这条康庄大道上。
    我感觉十分清醒——至少确定不是在做梦,也确定看到的并非幻象,我仍然不知道究竟为何会到这儿,以及如何来到。我的记忆充斥着撞击、火焰和窒息,仅此而已。因此,尽管天堂是人人向往的最终归宿,我还是一边按路标所示方向前行,一边试图回想起之前的细枝末节。
    由于太过于专注思考没有留意自己周围,直到我差点撞上一个人,我才看见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位女士,年轻漂亮,衣着入时——今年非常流行镶金色的白色束腰长袍。橘黄的头发反射着耀眼的阳光,点燃我所有梦中的热情;碧蓝的眼睛如最温柔深沉的海浪,我很乐意淹死在里面。她用悦耳得我找不到词形容的嗓音跟我打招呼:“欢迎来到天堂,我是见习引导天使瑞切尔·艾西玛(Rachel Isiam),热忱为您服务。”
    见我一脸目瞪口呆,这位头带光环的天使女士笑容更加明亮:“简单的说,格文先生,欢迎你来天堂。你可以叫我瑞琪。一会儿我会带你去注销ID,然后生成新的随机号。你跟我来吧。”
    注销ID?生成新的随机号?我的眼睛瞪得更大:“呃,瑞琪,可否和我解释一下,好让我有所准备,你说的我都不明白……你得理解,我这是第一次来天堂……”
    瑞琪迷人的微笑至少停顿了一秒钟,然后她露出十分抱歉的神色:“原谅我,今天是我第一天实习,所以说的不够通俗易懂……总之我带你先去注销人类身份,之后办理入住手续。在你熟悉天堂生活之前,我会一直当你的导游和顾问。有我在,你就放心好了。”
    瑞琪脸上那副歉意的神色已达到了人的五官所能表现的限度,她的声音也显得不可抗拒,加上她的魅力对我这个年龄小伙子通用的影响力——毕竟在一个漂亮姑娘面前露出白痴样很丢脸,即使她是个天使——我紧紧跟上她的脚步,不敢多问。
    在这片没有东南西北的蓝色虚空上行走使我失去时间感,几分钟,也可能是几个小时后,一扇宏伟的大门进入我的视野,它是那么得开阔,一架空中客车A380(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飞机)在它面前就像一只麻雀之于凯旋门。大门的材料完全由形似凝集白云的大理石建成,彩虹环绕着罗马式的石柱,阳光在哥特式的拱门上闪烁。它在蔚蓝色的空中美得像个梦。我抬头欣赏,不住地赞叹。
    大门紧闭着,瑞琪停下来。“就是这儿。”她说,“圣彼得这就来为你注销人类户籍,再注册天堂户籍,然后你就是天堂公民啦。”
    “那我需要准备什么?”我有点紧张,如果开门是我进入天堂的第一道考验,我担心自己过不了关。
    瑞琪冲我鼓励地笑笑。“径直走进去,然后按照流程说明一步步操作就行啦。”她说,“风格简洁,界面友好,就连孩子们也能轻松完成。”
    说真的,这听起来和圣经上说的进入天堂的步骤可大不一样。不过,人类科技进步日新月异,难道天堂的管理系统就不能更新换代?不管一会儿要打交道的是windows还是linux,总之能允许我进去就行了。
    我满脑子胡思乱想来安慰自己,手刚触及门,我的身体就被一道光柱笼罩,随即进入一片无限广大的银色虚空,许多光点随意散布在上方、下方和四周的天空,看上去就像闪闪发亮的蒙着露珠的蜘蛛网。而蜘蛛丝就是一些长长的,向两边扭曲缠绕的维管,一直延伸到视界之外。它们颤抖、摇晃、抽动,就好像被看不见摸不着的风吹着。
    “这就是进入天堂的通道。”一个轻快的男声在我脑海响起,“现在就开始吧,年轻人?”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圣彼得在说话——他没出现,我的面前只有一个等身大小的屏幕,上面写着:圣彼得人类户籍注销系统——天堂出入境管理委员会。下方还有一行小字:版权所有——圣彼得(Copyrighted by St. Peter),然后字迹散去,屏幕上出现这样的字眼:
    圣彼得人类户籍注销系统——你准备好了吗?
    文字系统 语音系统 取消
    我需要帮助,我思忖道,朝四周看了看,寻找屏幕附近的按键,但我什么也没找到,于是我决定摸一下屏幕。我朝屏幕上的“文字系统”键按去。
    屏幕上的字变了:
    圣彼得人类户籍注销系统——菜单选择
    开始注销 身份辨认 取消 返回上级菜单 退出系统
    我想了想,按下“身份辨认”键。屏幕上又变换出一块圆盘状的小型图象,图象上有一块特别的区域,不停地一亮一灭,图案下面是文字说明:
    圣彼得人类户籍注销系统——身份确认,选任意一种开始
    指纹识别 虹膜识别 DNA识别 声纹识别 面部轮廓3D识别 皮肤电势识别 取消 返回上级菜单
    我想了想,选择指纹,图象啪地亮了,上面出现两个指纹,慢慢合拢在一起,最后完全重合在一
  • 西比尔的圣书 - [冰工场]

    2005-05-10

    sand画的西比尔:


    西比尔的圣书

    罗马纪元一百七十二年的某个早上,天刚亮,老国王卢茨乌斯·塔尔库依尼乌斯就走上王宫顶上围着械木栏杆的平台,凭栏眺望。

    在他的脚下,罗马七山中最重要的帕拉丁山刚显露出起伏的山脊,云雾飘浮不定,然后散开,台伯河的轮廓随之显现,当时他就是在这条罗马之河上游大败入侵的萨比纳人,取得辉煌的胜利。太阳正从东方升起,撒下一片红霞,照亮着他在阿文丁山和策利乌斯山之间建造的宏伟建筑“大竞技场”。许多有名的罗马赛事,包括称为“至高竞赛”的体育运动,都在那里进行。

    老国王叹了口气,目光转向另一边,扫过城市中心的大议场和他击退伊特卢利阿人后返回罗马的凯旋之路——神圣大道,向卡皮托尔山上的朱庇特神殿望去。渐渐明亮的阳光把神王神殿外墙的白色大理石和屋顶上的金箔照得光灿灿的。神庙像一座辉煌的山丘,又像一件超凡脱俗的圣物,以它的壮丽和高傲压倒了一切。当年他出使图斯克人的城市并被推选为市政官后就曾乘坐金色的马车,手持象牙节杖(节杖上还雕刻着朱庇特的神鹰),带着用黄金和宝石编织成的桂冠——这是象征胜利的王冠——返回罗马,恭恭敬敬地把桂树枝搁在朱庇特的祭坛上,以感谢诸神之父对罗马的爱护。

    可惜它现在对塔尔库依尼乌斯的烦恼一点帮助都没有。

    老国王从回忆中醒来,收起亵神的想法,又朝亚平宁山脉看了过去,尽管罗马七山大多还隐没在雾霭中,他仍然看到了许多他不愿看到的东西。北部的两座山之间散布着许多棕色的帐篷,拿着长矛的人在马群间走来走去。刚被熄灭的篝火冒出一阵阵青烟,连成一片。

    那是前任国王安库斯·马尔策乌斯两个儿子的军队。塔尔库依尼乌斯用诡计从他们那里夺得王位,所以他们要夺回本来属于他们的权利。

    天已经完全亮了,塔尔库依尼乌斯王周围那连绵起伏的山麓,辽阔无际的蓝天,明晃晃的阳光,全都使他心烦意乱。他的日子已经不多了,动荡的疆土,纷争的王位,没能实现的政治理想,这些让他不由得无限惆怅起来。他于是双肘挨着栏杆,双手托着头,两眼发呆,失神地僵立在那里。有人轻碰了他一下。他转过身来,只见他的妻子塔娜库伊尔站在他面前。

    王后裹着一件薄薄的白绫无袖长袍,乌黑的发辫一直垂到手臂上。她没穿外套,也没带项链和耳环,就从卧室里匆忙出来。她非常激动,仰着头,鼻翼急剧地扇动,一阵强烈的喜悦让她容光焕发。她摇动着她丈夫的身体,大声说:

    “诸神之父是恩宠我们的!我们选择的继承人是对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欧努斯说的嘛!”

    欧努斯,罗马最有名的占卜祭司,他主要通过观察圣山阿文丁山上的飞鸟取得神喻,王后对他十分信任,老国王却对他半信半疑。因为在过去的岁月中,塔尔库依尼乌斯克服无数困难,战胜许多危险,才从一个来罗马寻找机会的外乡人变成七山之城的君王。祭司们的预言一直只是他鼓舞士气的手段,他凭他的坚定意志和勇敢无畏,就把一切阻碍他的挑战从前进的道路上一扫而光。

    然而国王现在渴望得到神喻。正如老年人在精神和肉体两方面都转向愚钝,塔尔库依尼乌斯也不可避免地被“时间”所打倒。他开始为身后的世界担忧,他和塔娜库伊尔没有儿子,前任国王的两个儿子又对王位虎视耽耽,继承人的问题于是就变得重要起来。

    “那么欧努斯是怎么说的?”

    “他说,在阿文丁山上,他看到一只山鹰在蔚蓝的天空中迎着意大利的朝霞向他飞来,在帕拉丁山时低空掠过,还掉下几根羽毛。这预示着今天将有件好事发生,它对罗马未来命运意义重大。而鹰的羽毛预兆着将有神奇的宝物留给我们的后人。”

    “但这对我们的图利乌斯又有什么好处?”

    “怎样?我们不是商量好要在今天的宴会上正式宣布让图利乌斯成为你的继承人吗?欧努斯预见一定是这件事,因为我让他占卜一下我心中希望的事是否能成功。至于神奇的宝物,大概是指赴宴的使团带来的什么东西吧?”

    然而神喻的特点之一就是不止一个解释,国王想,要领会神的真正意图得有非凡的见解才行。欧努斯的占卜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作为国王,塔尔库依尼乌斯在战绩或者治理国家的才能都超过前任,在领会神意方面却很不在行——实际上他对这个古老的传统一直也是半信半疑。而王后塔娜库伊尔尽管是个足智多谋又学识渊博的女人——就是她鼓励丈夫放弃家乡安逸的生活来罗马寻求发展,也是她设法让前任国王的两个儿子在选举前夕出城围猎,给丈夫创造机会来说服选举国王的成员——却像当时大多时女人一样,对神十分虔诚,凡事都要占卜一下神意。

    奴隶们已经把顶篷架好,又迅速把餐榻搬到国王夫妇身边。山坡上开始有了行人。牧人赶着牛羊走上山坡,商人们驾着装满水果蔬菜的大车穿过大议场,在山脚下把筐卸下,王宫的佣人把货物装到马车上运上山。这些都是为王宫的宴会准备的,今晚元老院要庆祝国王60岁生日,局时还会有即将并入罗马版图的12个拉丁城市的使团前来觐见。

    为赴宴宾客打前
  •   马蹄践踏厚厚的积雪,
      马儿飞奔在山包之间,
      看!那边有座神的殿堂,
      孤零零,矗立在山颠上。
      猛然间风雪大作,周遭一片白茫茫,
      大雪一团团,纷纷从空而降,
      一只乌鸦飞临雪橇的上空,鼓动黑翅,
      盘旋在我们的头顶,
       “呱”的一声,兆头不祥!
      马儿匆忙赶路,鬃毛竖起,
      凝视黑暗的远方…①

      这是失魂山脉...
  • 物质的梦幻 - [冰工场]

    2004-10-29


    大地沉睡不醒,在大地表面万籁俱寂,一场大雨使朦胧的月色变得昏暗,漆黑的夜空里,深蓝的云团连二接三的挡住灰色的月亮,掠过一批又一批。猛烈的狂风掀起汹涌的波浪,使森林里的树叶瑟瑟发抖,风在空中呼啸,时强时弱,像是天空愤怒的尖叫。高高的山顶上,一个男人静静地站在俯眺海洋的悬崖上,他脚下的海面也是漆黑的,巨浪如山一般,猛烈地撞击悬崖根部的岩石,简直让人担心它会崩裂。

    一个声音从地底冒了出来:

    “让世界结束吧,但愿今天是它最后的时刻!”

    天空中传来另一个声音:
    “不,应该让所有的时间走完它的历程。”

    “就加快它们的历程吧,”第一个声音说,“检查一下你们创造的那一层混沌世界。不要再创造别的世界了。”

    “还有一层,更高的一层。”

    “你是想说更苦难的一层?”地里的声音回答道,“不用了,结束你的工作吧。既然到现在为止你什么都没有做好,起码从此你可以什么都不用做了。你给我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要做,要做。”天上的声音回答道:“别的人在抱怨他们太软弱太有欲望,另一种人则是强大而没有情欲的。至于他们的灵魂……”

    大地爆发出一阵大笑,将其极大的蔑视投向不尽的深渊。

    这时候,天空中有一道强烈的闪电划破夜空,电光中依稀可以看见悬崖上的男人的脸,蓝发蓝睛,漂亮得不像凡人。而他的其他部分依旧隐没在黑暗中。天与地的对话,他全都听得见。


                      二
    阿尔狄斯·泽维尔(据说是一位公爵)是一位炼金术士,或者至少被认为是位炼金术士,虽然他的仆人发现他很少工作,炼金炉里总是只有炉灰而没有灼热的炭火,他打开的书从来没有翻过页;然而他白天黑夜的呆在实验室里,连续几个月不出来,沉浸在深刻的思考中。人们相信他在研究黄金,长生不老药和试金石。他是一个外表冷静而富有迷惑的人:他的嘴唇上从来没有幸福的微笑,也没有焦虑不安的话语;他的嘴巴从来不发出大喊大叫,也没有激动不安的夜晚,不像是那些幻想干一番大事业的人。看到他这么严肃冷静,简直就像是一台像人一样思考的自动机器。

    因此人们怕他,人们相信这是个巫师、魔鬼,是撒旦的化身。人们相信他喜欢倒塌的教堂、废墟的坟墓、阴郁的海岸,漆黑的森林,就像一切魔鬼喜欢的地方。人们相信冬日的傍晚曾经看见他在公墓的拐弯处大笑,在悬崖的小路上慢慢的行走,在一座城堡的废墟上翱翔,脸色阴郁,宛如一个古老的充满血腥味的传说。人们在夏日的傍晚在自家门口乘凉,落日的余辉中月亮刚刚出现,蝙蝠围着钟楼飞来飞起,乌鸦扑向海滩,在这个时候人们有时可以看见泽维尔公爵出现。然而他很快就不见踪影,就像出现的一样快速地经过看见他出现就默不作声的人群,走得就像是跑动的豹子一样快,敏锐得就像是离奇的梦幻一样令人难以捉摸,就像是一个影子,而他走过的任何痕迹都没有留在他的身后,不,除了恐惧和担心之外,就像是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会使人脸色变得苍白一样。

    这个人看起来是那么得像个恶魔,那么的可怕,就像是地狱的孩子,有着妖魔的思想。但这只是个纯粹而没有受到损害的精灵,冷漠而完善,就像是一尊能思考能行动有意志有力量总之有灵魂的大理石塑像,不经感觉而能理解,有心脏但没有心灵。

    但他相貌堂堂,蔚蓝色的眼睛目光炯炯,长长的头发披肩,当他的身体前俯后仰时,头发如同天蓝色的波浪翻滚,令人赞叹,身材及其匀称而健美。

    是的,这是一个上天的精灵,是创始之初被扔到人间的最后一个精灵,是个奇特的生物,来到了人类的中间。人间一切的享受一切的感情,对一个有过天使经历的人来说有何意义吗?因此他感到厌倦。厌倦的情绪像癌症一样折磨人,它让你刺痛,让你流泪,最终让你自杀。他曾经想到死,但命中注定他是得活下来的,多少次他站在高耸入云的悬崖边上俯视着脚下的海洋,多少次他在阴暗的森林散步,多少次他在海滩上倾听拍岸的涛声,多少个夜晚他依靠着一块岩石浮想联翩。死神面对面的笑着,用空荡荡的空间嘲弄他,但是那空间却总是不肯吞没他。就像鹰不能在麻雀的巢里生活一样,整个大自然在他眼里一点都不美。天空、大海、森林……所有的一切在他眼里渺小的可怜。野心?宝座?光荣?这些他一点都没有想过。科学?逝去的时间?但是他知道前途,这个前途他只找到一件事情,使他在经过坟墓时,不时发出微笑。

    有时候他会将一杯酒放在唇边,但是很快就厌恶的倒掉,就像是毒药而不是美酒一样。有时候他会把一朵鲜花别在衣襟上,但是很快又取了下来,就像是一枚刺而不是玫瑰一样。他试过各种各样的事,但是没有一样不令他失望。有一天他想要当一个音乐家,他有一个卓越的、奇特的想法,或许人们都不能明白,他开始演奏,人们听的入迷,高兴地跺脚,兴奋的大叫,然而很快他们就不能笑了,那是纯粹愤怒悲哀的音乐,消失在天穹下,让他们想到上天想到上帝,他们跪了下来。但这只不过是序曲。他希望能够继续演奏下去,但是他用手把管风琴弄坏了。

    从此他一无所有。一切都是空洞和无聊:什么都没有,只有无边的孤独和烦恼,还有好几个世纪要活下去。然而他没有欲望没有需要没有